對于企業而言,積極爭取稅收優惠政策,能減輕稅負壓力,更有助于企業發展。但在享受多項稅收優惠政策時是否可以疊加享受其他政策,合理獲得最大化的利益,是不少企業會提出的問題。我們合作的多家企業,比如認定過高新技術的企業會問,我享受了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政策,還可以獲得入駐的天津園區80%的所得稅獎勵扶持嗎?
今天來做一個盤點匯總,你就明白了。
一、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事項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修訂后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3號)第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包括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所得減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減低稅率、稅額抵免等。
二、稅收優惠政策是否可以疊加享受?
1.不得疊加享受的情形: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
參考文件財稅〔2009〕69號、國發[2007]39號
2.可以疊加享受的情形:以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1)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既符合西部大開發15%優惠稅率條件,又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在涉及定期減免稅的減半期內,可以按照企業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半征稅。
(2)科技型中小企業所得稅優惠:近年推出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文件,均屬于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制定的企業所得稅專項優惠政策,可疊加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參考文件(財稅〔2009〕69號)。
如何納稅?
按照我國現行稅法有關規定,私營獨資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規定繳納私營個人所得稅。
(3)核定征收: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
上述的特定納稅人是指,享受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一項或幾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包括僅享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免稅收入優惠政策的企業)。
但是,對于享受以上政策的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3號)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采取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50萬元(含50萬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財稅〔2017〕43號文件規定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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